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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一业主煽动他人打砸售楼部?结果栽了...
近日,宁化法院审结一起打砸售楼部的案件,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被告人吴某系宁化县某楼盘业主,2017年1月以来,被告人吴某多次组织小区的部分业主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,向开发商提出不合理要求。
2017年1月22日,被告人吴某在微信群里煽动业主,窜至该楼盘售楼部讨要说法。通过拉横幅、扩音器喊话等方式,组织、煽动在场的其他业主,将售楼部的小区模型、复合机、空调等物品损坏。
经鉴定,上述被损坏物品价值35602元。
后被告人吴某被民警抓获。2017年7月5日,经宁化法院调解,被告人家属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损坏赔偿数额20000元,并付清了赔偿款20000元。
宁化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吴某无视国家法律,组织、煽动他人共同毁坏财物,价值人民币35,602元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
来源:平安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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